被继承人幸秋云于2025年06月17日去世,其名下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人民南路富达名城10栋603房、粤(2018)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0013511号中的财产50%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据交相关材料确认幸小政、幸稚县、幸县彬为法定继承人,根上述法定继承人提文的询间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幸小政继承,现幸小政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上述不动产维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10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3-2589843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