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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遗失公告-韩华锦-粤(2025)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0016053号)

时间:2026-05-13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韩华锦因保管不善,将粤(2025)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0016053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华锦

2026年5月12日


附件:遗失公告-韩华锦-粤(2025)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0016053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