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彬因保管不善,将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人民南路鸿泰花园2栋C座602房、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73239号、梅府国用(2015)第4052号的房产证和国土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和国土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家彬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