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梅市府〔2023〕10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26年4月17日发布了《关于<梅州市梅县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梅县荷树园电厂贮灰场建设项目)>的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截至2026年4月24日公告期满,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