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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广东徐梅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时间:2026-04-2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6)粤民终82号),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我局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公告。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拟注销不动产权利的行为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本机关。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序号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坐落

1

土地承包经营权/森林、林木所有权

梅县林证字(2013)第19121160号

广东徐梅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梅县畲江镇双螺村村委会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县区府前大道41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部

  联系方式:0753-2589087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6年4月22日     


附件: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广东徐梅农林发展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