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书辉、廖仕平因保管不善,将梅府集用(2000)第000305号、粤房地证字第C1138510号房地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书辉、廖仕平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