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非公证继承-胡春香-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20141049号、梅府国用(2012)第674号)

时间:2026-04-21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被继承人叶建昌于2025年12月24日死亡,其名下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车上村沟湖路鸿泰雅居B3栋101房、301房、401房、501房、601房、302房、402房、502房、602房、1号复式店、2号复式店、3号复式店、1号车库、1号杂间共14个不动产单元、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20141049号、梅府国用(2012)第674号中的财产50%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认胡春香、叶国开、叶国君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询问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胡春香继承,现胡春香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

    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14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3-2589843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1日


附件:非公证继承-胡春香-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20141049号、梅府国用(2012)第674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