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办渡运领域安全管理,全面整治“三无”船舶等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署,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属地负责”原则,以“动态清零”为目标,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协同联动、常态长效的执法巡查监管机制,重点整治“三无”船舶,规范管理纳管船舶,严厉打击非法装卸行为,全力保障辖区水域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架构
(一)成立办事处渡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交通、应急、农业、水务的相关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应急管理办、城乡建设、畜牧水产、水务及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办整治工作的统筹领导、决策部署和督查考核。
(二)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办事处一楼智慧平台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信息汇总、督导检查及日常联络。
三、职责分工
(一)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办公室:
1.负责“三无”船舶(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从事渔业活动的船舶、排筏等)的巡查识别、取证和打击清理工作。
2.负责涉渔“三无”船舶的安全监管。具体包括:渔业活动的船舶、排筏等的巡查识别、取证和打击清理工作,依法查处非法捕捞等行为。
(二)应急管理办公室:
1.负责加强应急冲锋舟管用养修,确保应急情况随时可用,完善蓝天救援协会等社会救援力量联系机制,进一步健全水上救援体系。
2.负责非法采砂“三无”船舶的巡查打击;定期组织船主(操作人员)开展安全培训;负责沿河非法设置临时装卸点、非法占用河道岸线等行为的巡查、认定和整治清除工作。
(三)各社区:
将相关巡查内容纳入河长制日常工作,组织网格员、河管员开展常态化巡河;第一时间发现、劝阻、报告辖区内“三无”船舶、非法装卸点动态信息;协助开展政策宣传和群众工作。
(四)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报送、例会组织、跟踪问效等日常工作;协调处置跨部门、跨区域复杂问题;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巡查监管标准与流程
(一)巡查标准与内容
1.“三无”船舶:重点巡查无合法标识、证书的船舶,区分涉渔、采砂等类型进行记录。
2.非法设施临时装卸点:重点巡查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用于货物或人员上下的岸线点位。
3.办事处纳管船舶:检查是否规范标识、签订承诺书、配备安全设备、遵守航行作业规定。
(二)巡查方式与频次
1.日常巡查(结合河长制):梅江、程江河沿线锭子桥社区、西桥社区、富贵社区、程江社区、华侨城社区等相关五个社区每周对责任河段至少开展1次巡查(每月不少于4次), 重点巡查辖区内是否存在“三无”船舶、非法设置临时装卸点,办事处纳管船舶是否存在超载、非法载客、非法捕捞、在恶劣天气出航等违规行为。同时,需严格执行每月底“零报告”制度,但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须当日即刻将《新城办渡运领域安全常态化巡查监管表》(附件1)报送至办事处渡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凌瑜同志处。
2.部门专项巡查:办事处公路、畜牧水产、水务部门根据职责,每月至少组织1次对本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针对性巡查。
3.联合巡查:由工作专班根据整治需要,每季度或适时组 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形成震慑。
4.重点时段巡查:汛期、节假日等特殊时期,适当增加巡查力量与频次。
(三)处置流程
1.发现上报:巡查人员发现隐患,应立即通过有效方式报告本单位和办事处工作专班。
2.分类处置:工作专班根据问题性质,及时调度责任部门处置。对正在发生的重大违法行为,相关部门须立即赶赴现场制止、取证;对静态隐患,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处置。
3.跟踪闭环:工作专班建立问题台账,对交办事项跟踪督办,责任部门处置完毕后反馈结果,审核销号,形成管理闭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导考核:将整治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及社区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专班定期通报进展,对履职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提请领导小组严肃问责。
(二)强化宣传引导:多渠道宣传政策法规及“三无”船舶危害,公示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营造群防群治氛围。
(三)落实工作保障: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和人员培训,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办事处渡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