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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再次通告 梅县交技监[2026]3号

时间:2026-04-03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再次通告

梅县交技监[2026]3号


  为进一步加强梅县区畲江镇圩镇的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拥堵现象的发生,我大队拟在畲江镇圩镇相关道路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停放规定的车辆进行取证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现对设置地点及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告。

  该设备将于2026年4月13日起启用,交管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抓拍取证并予以执法,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序号

采集地点

采集违法行为

(代码)

采集方式

1

梅县区:畲江镇圩镇

相关道路

(再次通告)

违法停车(1039)

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与现场查处结合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3日

202603畲江镇圩镇违停_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