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高管会),区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规定,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文物普查自查自检与补充调查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5〕46号)精神,按照各级普查办相关要求,经补充调查征集新发现文物线索、实地调查、数据采集、专家审核、公示等程序,我区拟将“松口广福桥”等26处新发现文物线索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管理使用单位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附件:1.关于对梅县区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第三批)线索的论证意见
2.梅县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清单(第三批)
梅州市梅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