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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非公证继承-曾菊玲-粤(2018)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0006329号)

时间:2026-03-23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被继承人潘海峰于2025年08月19日死亡,其名下位于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新府街君悦世家5#楼703房,粤(2018)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0006329号中的财产50%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认潘增福、王东英、潘家源、潘乐、曾菊玲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询问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曾菊玲继承,现曾菊玲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

    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14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3-2589843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3日


附件:非公证继承-曾菊玲-粤(2018)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0006329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