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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题报告

时间:2026-03-1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现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将我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力发展光伏新能源,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减少碳排放

  梅县区大力发展光伏新能源产业,至2025年12月底,全区累计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备案1499宗(其中自然人户用83宗、非自然人户用480宗、一般工商业918宗、整镇打包开发17宗、公共机构屋顶光伏1宗)。备案总装机约1214.5兆瓦,计划总投资约40.45亿元。历年累计建成并网约621.5兆瓦(其中,居民户用光伏并网约172.7兆瓦、3910户,工商业光伏并网约448.8兆瓦)。2025年1-12月全区光伏发电量约6.82亿度(不含自发自用部分),相当于节约标准煤约20.4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8.2万吨,产值约2.49亿元。对优化能源结构、助力“双碳”目标实现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落实节能审查制度

  做好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产业高质量发展等的衔接。对我区招商引资项目能耗大小、强度等方面及时出具反馈意见,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我区上年度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的项目,优先办理节能审查,提供用能要素保障,今年我区批复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2个。

  三、强化节能监察工作力度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察,将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察纳入节能监察计划,做好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今年已开展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察、水泥企业节能专项监察共8家。

  四、推进节能降碳改造

  积极谋划用能设备改造和节能降碳项目,争取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节能降碳资金,推进我区企业和政府部门节能降碳改造。2025年共3个节能降碳项目申报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节能降碳资金。

  五、严把项目准入关口

  高度重视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指导项目单位谋划项目时,加强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影响、生态环境影响全面分析,注重多维度论证,尤其是识别项目存在的各种潜在风险因素,并分析评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针对性提出风险管控方案和风险应急预案。项目开工前提醒项目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用地、环评、节能、安全等相关手续。

  六、倡导绿色出行生活方式

  推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当前梅县区全区共建成公共充电站169座(542个桩),主要分布在城区、景区、停车场、大型加油站、圩镇、较集中的村庄,梅县区各乡镇已实现全覆盖。

  七、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2025年我局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共开展3次成品油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成品油市场的经营环境。同时抓好我区61家现有加油站日常依法依规管理工作,确保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汽、柴油,保障了成品油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和有效供给,有效减少了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

  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