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郁平、刘红枚因保管不善,将粤(2019)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0009240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郁平、刘红枚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