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钟胜福于2013年6月9日死亡,其名下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扶外村沟湖路恒盛花园D栋A座601房及17号杂间、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06333号、梅府国用(2010)第4014号中的财产50%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认石远香、钟秋燕、钟平、钟晓燕、钟婷燕、石钟强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询问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石远香继承,现石远香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
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10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3-2589843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