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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时间:2026-01-15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温州瑞晖建筑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古国兴公民诉被申请人一广东安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广东利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三温州瑞晖建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梅县劳人仲案字〔2026〕27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3月11日上午9时在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