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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停用或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时间:2026-01-1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等有关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第3.10条第三款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核查,我局决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种设备(详见附件)予以公告停用或注销,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有异议,可向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停用或注销处理。公告期后,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办理启用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753-2626620

  特此公告。


   附件:拟公告停用或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2日      




拟公告停用或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序号

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设备名称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下次检验日期

变更内容

1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超华工业园

储气罐

21704414002018100012

容17粤MA0024(18)

2024年7月30日

停用

2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超华工业园

储气罐

21704414002018100013

容17粤MA0025(18)

2024年7月30日

停用

3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超华工业园

储气罐

21704414002018100014

容17粤MA0026(18)

2024年7月30日

停用

4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超华工业园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41904414002016120001

起19粤M0034(16)

2024年9月30日

停用

5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超华工业园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1104414002021020100

梯11粤MA1346(21)

2025年4月30日

停用

6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超华工业园

平衡重式叉车

51104414002017020002

厂内粤A34492

2025年5月31日

停用

7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超华工业园

平衡重式叉车

51104414002020060034

车11粤MA0054(20)

2025年5月31日

停用

8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超华工业园

平衡重式叉车

51104414002021030003

车11粤MA0092(21)

2025年5月31日

停用

9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超华工业园

平衡重式叉车

51104414002021040005

车11粤MA0094(21)

2025年5月31日

停用

10

梅州华普医院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西路313号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1104414002015060138

梯粤MA5750

2025年1月31日

注销

11

梅州市轩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觉慈片5号

平衡重式叉车

51104414002022050015

车11粤MA0175(22)

2025年5月31日

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