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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梅市府征〔2025〕49号)

时间:2026-01-07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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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府征〔2025〕49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槐岗村东风股份经济合作社、禾仓股份经济合作社、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程江镇经济联合总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于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梅县区程江镇槐岗村。(详见梅州市梅县区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测绘编号:CZPC20251201)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3788公顷(5.6820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3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4日,梅县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测绘编号:CZPC20251201)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梅市府征〔2025〕4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