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刘钦锋于2020年01月23日去世、蔡银娇于2023年2月10日去世,其名下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锦绣街豪生苑5栋402房、粤(2019)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0003916号的财产50%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认为潘淑琴、刘云锋、刘琼锋、刘依锋、刘影锋、潘龙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询问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潘淑琴继承,现潘淑琴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
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月26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3-2589843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