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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遗失公告-杨茂武、廖爱梅-梅县字第1120154238号)

时间:2025-12-31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杨茂武、廖爱梅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54238号的房产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茂武、廖爱梅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遗失公告-杨茂武、廖爱梅-梅县字第1120154238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