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12-29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广东荣旺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黄某某、余某某工资一案,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将文书送达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梅县区民政和人社监字〔2025〕第9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司于30日内到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文化路6号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该文书。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2025】第92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