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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遗失公告-李海文、李顺芳-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72281号、梅府国用(2015)第3738号)

时间:2025-12-29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李海文、李顺芳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72281号、梅府国用(2015)第3738号房产证和国有土地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海文、李顺芳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遗失公告-李海文、李顺芳-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72281号、梅府国用(2015)第3738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