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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县祥石场等4家非煤矿山的通告

时间:2025-12-17   来源: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梅州市

梅县区城东镇县祥石场等4家非煤矿山的


梅县区府通〔20253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规范非煤矿山开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梅市府函2023213号)等文件要求,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已于20251111日注销了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县祥石场采矿许可证20251120日注销了梅州市梅县区丙村深坑石灰石场、梅州市梅县区三堡石灰石场、梅州市昇城矿业有限公司城东铅山石场3家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经社会公示,区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关闭上述4非煤矿山(详见附件),不再纳入非煤矿山管理。

本通告发布后,有关矿山企业要按要求拆除生产设备、拆除矿区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矿山复垦复绿等矿山闭坑工作,妥善安置矿山从业人员,达到关闭要求;自然资源、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水务、林业、供电、发等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吊(注)销企业相关证照,切断供电电源,清理收缴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消除环境隐患,设置关闭标志,确保关闭到位;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矿山关闭后的相关安全、环境治理及从业人员安置等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2025年关闭矿山基本情况表.xlsx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202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