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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遗失公告-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侨乡村民委员、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梅府集有(2012)第1161030号)

时间:2025-12-04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县南口镇侨乡村村委因保管不善,将梅府集有(2012)第116103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侨乡村民委员

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遗失公告-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侨乡村民委员、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梅府集有(2012)第1161030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