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结合我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在农业面源污染、畜禽水产养殖、人居环境等方面,积极依法履行职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开展畜禽养殖排查整治。结合《关于开展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函》(梅市农农函〔2024〕142号)精神和我区实际情况,对标上级部署要求,印发《梅县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由区政府召开全区畜禽水产养殖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全区各镇(高管会)以村为单位,对辖区畜禽养殖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核查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数量和相关情况,认真梳理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清单,为下一步分类清理整治提供依据。全区共出动581人次,禁养区需关闭、清退或搬迁的养殖户有83家,其中养殖专业户12家,散养户71家,至2024年10月初全部完成整治。
二是加强受污染耕地的核查和安全利用。2024年我区受污染耕地修复治理总面积为14699亩(其中,二类地14417亩、三类地282亩)。通过治理修复、结构调整、强化监测等措施,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到位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在92%以上,安全利用措施完成比例100%。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减少肥料对农业水源的污染,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三是抓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的回收处理。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塑料农膜包装废弃物管理工作。建立了农药使用者、农药经营者和回收站组成的三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2024年包装废弃物产生总量65.09吨,回收23.06吨,处理22.3吨。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引导、监督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压实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比较成熟可行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
四是全面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我区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服务工作指导组对25家规模养殖场进行粪污处理利用指导,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循环。2024年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95.77%,全区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 80 %以上。
五是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我区在城东镇建立一个由企业运作自负盈亏、政府监管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对全区的病死畜禽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2024年全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8万多头。
六是扎实推进水产健康养殖。通过推动养殖型水库逐渐退养或指导养殖户进行生态养殖,全区水库水产养殖量明显下降,水体净化功能进一步提高,水库生态环境和水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七是强化农村人居环境基础整治。一是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印发了《梅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村庄清洁行动等工作,深入开展“三清三拆”人居环境整治攻坚工作,制定了“农房风貌整治提升”“拯救老屋行动”等奖补办法,进一步破解“三拆除”难题,至目前全区已累计完成拆除整治危旧房等80.02万平方米。二是进一步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统筹了114.21万元对2023年改造完成的254户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进行奖补。三是推进村庄绿化美化,目前全区已打造18个“最美乡村”,其中,丙村镇芦陵村和水车镇白沙村“最美乡村”获评市级乡村绿化示范点。
八是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有序推进全区1386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攻坚任务166个自然村,含省民生实事治理任务10个(雁洋6个、丙村2个、扶大1个、城东1个)。全区累计完成957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治理率达69.05%。
梅州市梅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