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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时间:2025-11-26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2024年全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41-12月,梅县区新城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优良率为99.1%),各项污染物平均浓度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区6个地表水考核断面(1个省考、5个市考),平均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平均水质优良率、平均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梅县区在梅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情况

(一)聚焦民生、攻坚克难狠抓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梳理,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加快整改目前涉及我区的138个方面的问题,6项已完成整改,其余7项正按时序要求加快推进整改二是加快第二轮省生态环境督察信访案件办理工作,4714宗案件全部落实区领导包案,目前已办结1713宗,阶段性办结43宗,剩余261宗重复信访件正在加紧办结中。三是努力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群众利益。未发生因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群体性事件,有效地保障了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受理调处环境信访案件共217件,处理率保持在100%

(二)紧盯目标、综合施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强化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巡查管护,20个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及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检测,其中4家千吨万人级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标。二是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积极做好臭氧和PM 2.5协同治理,严格落实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完成市下达本年度29家的用车大户入户调查任务和9家机动车检测机构的评估检查。三是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强化污染企业的排查整治,防止重金属污染。督促2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推进拟供地建设用地土壤状况调查,完成本年度5宗调查任务。以“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村建设为抓手,推进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市下达的11个行政村的整治任务。

(四)持之以恒、精益求精,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高效专业办理各项环保类许可事项,努力助推梅县区高质量发展。2024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5宗(其中报告书项目1宗、报告表项目14宗),环保投资0.48亿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备案63宗,环保投资0.59亿元;共受理政务服务事项149宗,办结149宗。二是抓好排污许可工作。2024年,共核发排污许可证83家企业(其中:新办证14家、变更30家、重新申请39家)。

(五)强化监督、严格管理,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2024已开展“双随机”抽查135家次,出动执法检查936人次,检查企业342家次,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0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11(其中不予处罚1宗),查封扣押1宗,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宗,处罚金额110.65万元。二是完善突发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全年完成36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促使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三是持续加强危固废监管。将辖区内涉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的产生企业纳入广东省危险废物管理平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平台申报、转移联单等制度;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安全监管。

(六)绿色发展、生态优先,践行安全环保理念

围绕中心工作谋划“全国低碳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活动,全面开展生态环境宣教,通过“以案说法”、开展环保知识讲座、发放宣传品、推送环境保护政务信息等,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引导全民践行绿色生活,营造良好环保氛围。

三、2025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统筹落实“管车、降尘、治污、禁烧、控放”等措施,加强污染天气应对,确保空气质量达到上级下达的目标要求。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进一步加强省考断面和重点河流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升断面水质达标。深入实施净土保卫战重点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强化污染企业的排查整治,推进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实施“一住两公”地块联动监管抓好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

(二)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严格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推动政务服务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同时,做好重大项目环评“一对一”服务,努力服务好梅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督

强化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生态环境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多向发力,持续加强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建设,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现代化,将生态环境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对辖区内各类畜禽养殖企业、大气污染类企业、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水源地等进行排查,增加利用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环境违法线索的运用方面的能力,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