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微微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38736号、梅府国用(2012)第5915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涂微微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