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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非公证继承-黄美云-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12252号、梅府国用(2011)字第860号、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12254号、梅府国用(2011)字第859号)

时间:2025-11-10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被继承人张富云于2025年9月26日去世,其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科技路福源楼5号楼301房、(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12252号、梅府国用(2011)字第860号)、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科技路福源楼4、5号楼8号车库、(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12254号、梅府国用(2011)字第859号)中的财产100% 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认黄美云、张明怡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询问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黄美云继承,现黄美云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

    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1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3-2589843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非公证继承-黄美云-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12252号、梅府国用(2011)字第860号、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12254号、梅府国用(2011)字第859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