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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梅县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丙村镇红光村市政道路等项目)》的公示

时间:2025-10-30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要求,现将《梅州市梅县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丙村镇红光村市政道路等项目)》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机关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二、公示内容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原因

  《梅州市梅县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丙村镇红光村市政道路等项目)》涉及9个项目,共17个地块,总用地面积1.3408公顷,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本方案项目属于区域交通设施、城市道路、排水设施、教育设施、殡葬设施、公园绿地项目,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2、4、6种情形,拟通过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3408公顷,共17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WLS01-WLS17,涉及丙村镇、雁洋镇、水车镇、畲江镇。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永久基本农田: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落实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会对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及布局产生影响。

  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落实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本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3408公顷。落实后,等量缩减梅县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3408公顷。

  (四)梅州市梅县区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三、公示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3日,共5个自然日

  公示网站: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gdmx.gov.cn/)

  电子邮箱:mxqbyzx@163.com

  联系电话:0753-2587916

  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11月3日,相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件标题请注明“梅州市梅县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丙村镇红光村市政道路等项目)”字样)。

  附件:

  1. 梅州市梅县区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2. 梅州市梅县区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关于《梅州市梅县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丙村镇红光村市政道路等项目)》的公示.pdf
附件:附件1:梅州市梅县区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附件:附件2:梅州市梅县区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