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杨瑞玲于2009年9月15日向梅县华慧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梅县华侨城科技路大华花园华慧居B1栋1号车库,现提交权属证明书证号:223,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梅府国用(2009)第4449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材料申请不动产登记。经查,该车库未登记发证,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该车库给予登记发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41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部
联系方式(电话): 0753-2589087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