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文号:梅县区发改审〔2025〕69号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441403-17-01-628997
项目单位: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点: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咸和村、杉里村、双螺村、成山村、上墩村、松林村、公和村、红星村、官铺村、畲江居委
建设规模及内容:1.农房风貌提升约1040栋:外墙真石漆修复97850平方米,门窗修缮25079平方米。2.三线改建约2484米。3.路边排水沟清淤及新建盖板约3750米。4.道路两侧硬化铺装约7750平方米,两侧绿化约15500平方米。5.扩宽车行道路约1.5千米;新建停车位210个,其中停车位充电桩120个,快慢充配比:20%DC 120kW+80%AC 7kW,总安装容量12.38MW;安装光伏板车棚1500平方米,400v低压并网,装机容量260kW。6.建设民房屋顶光伏发电14500平方米(镇村公共资产3500平方米,普通民房11000平方米),逆功率保护+余电上网计量,400v低压并网(多接入点分布式),装机容量2465kW;改造民房屋顶硅胶瓦18000平方米。
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0564.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11.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49.11万元,预备费用304.5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上级专项资金等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批复时间: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