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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时间:2025-08-08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经查,现有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年审普货营运车辆27辆,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通告

  附件:梅县区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年审车辆明细表(截止至2025年2月1日).xls

  梅州市梅县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