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李宇临于2025年07月23日死亡,其名下位于 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吉隆街福中福贵和园A3-3栋202房、梅府国用(2011)第959号、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12127号、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吉隆街福中福贵和园A3栋50号杂间、梅府国用(2011)第1758号、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49741号、中的财产50%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认李怡萱、朱惠方、李奕萱、李宣萱、李宗烨、朱惠方、李添胜、李秋英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询问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李怡萱、朱惠方、李奕萱、李宣萱、李宗烨继承,现李怡萱、朱惠方、李奕萱、李宣萱、李宗烨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
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14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3-2589843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