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22)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0004553号 | 黄淼章、刘丽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41403126005GB00114F00020059 | 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西山村君悦世家·汇丰园 2#楼1401房 | 因法院判决,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
公告单位: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