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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时间:2025-07-04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广东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5〕15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涉及2000年以前老旧小区共计约129个,其中包括:华侨城社区、程江社区、富贵社区、西桥社区、锭子桥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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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设规模与内容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电梯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拟在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增设111台电梯。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645.74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等财政资金。

  施工建设时间:本项目计划2025年9月底开工,2026年6月底完工。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实施项目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4.公示周期:七天(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0日)。

  四、公众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五、评估主体及联系电话

  评估主体: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

  联系人:丘女士

  联系电话:0753-2516209

  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电话

  报告编制单位: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3411273060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宪梓中路2号集一建材城7楼

  电子邮箱:4065226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