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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首次登记-曾裕华、曾庆新)

时间:2025-06-25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41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部

联系方式(电话): 0753-258908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m2

用途

1

曾裕华、曾庆新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双桥村梅瑶路8号

土地:88.6

房屋:305.59

农村宅基地/住宅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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