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组织招标的省道S228线梅州梅县太平至官铺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已于2025年6月4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梅县区交通运输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原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附录: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50 万元(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控制在实际进度的85%以内) |
现修改为: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50 万元(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控制在实际进度的80%以内) |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以及开标相关日程安排等不变。
附件1:投标函附录.doc
附件2:省道S228线梅州梅县太平至官铺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补充公告.pdf
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