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粤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钟林会公民诉你单位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劳动争议案(梅县劳人仲案字〔2025〕102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梅县劳人仲案字〔2025〕10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