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遗失公告-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梅府国用(2003)字第3064号)

时间:2025-06-05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梅府国用【2003】字第3064号)因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申请补发,并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2025年6月5日


附件:遗失公告-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梅府国用(2003)字第3064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