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区组织编制了《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获得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批准文号: 梅市府函〔2024〕146 号)。
依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