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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非公证继承-林存庆-梅府国用(2008)第1608号、粤房地证字第C5823006号)

时间:2025-05-21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被继承人林爱伟于2016年07月22日去世,其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塘坝街福东园B4栋701房、粤房地证字第C5823006号、梅府国用(2008)第1608号中的财产50%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认张伟强、林存庆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询问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林存庆继承,现林存庆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

      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12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753-2589843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 5月21日


附件:非公证继承-林存庆-梅府国用(2008)第1608号、粤房地证字第C5823006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