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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非公证继承-池文庆-粤房字第3783832号、梅府国用(2002)字第1442号)

时间:2025-05-16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被继承人池兴海于2018年03月23日去世,被继承人池秋云于2025年_03月_23日去世,其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广场一街香港花园第一座118号店、粤房字第3783832号、梅府国用(2002)字第1442号中的财产各50%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认池文庆、池文丽为法定继承人。 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询问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池文庆继承,现池文庆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中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

      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9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3-2589843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6日


附件:非公证继承-池文庆-粤房字第3783832号、梅府国用(2002)字第1442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