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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依职权注销-宋运连)

时间:2025-05-16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我局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权利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拟注销不动产权利的行为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登记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41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联系方式(电话): 0753-258908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m2

用途

备注

1

宋运连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大沙村荷树岗67号

土地:183.6

房屋:288.53

农村宅基地/住宅

依职权注销


公告单位: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5年5月16日


附件: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依职权注销-宋运连).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