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21)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0018683号 | 梅州市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房 屋所有权 | 441403121004GB0 0040F00060144 | 梅州市梅县区扶大高新区三丰村梅州阳光城文澜府地下层144号车位 |
公告单位: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