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梅府集用(2000)第003577号
黄志城
宅基地使用权
441403107001JC00002W00000000
梅县松口镇山口村小金
公告单位: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