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批前公示 |
项目名称 | 原址翻建 |
建设地点 | 梅县区城东镇汾水村二队吴屋 |
建设单位 | 李梅香 |
李梅香现拟在梅县区城东镇汾水村二队吴屋进行原址翻建。原址翻建方案为:建筑基底面积104平方米,建筑面积104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总高4.2米,具体详见附件。
李梅香原址翻建方案正报我镇审批,特对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5月9日止。如对本规划报建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网上、信函或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本方案。
公示地点:现场、网上
经办单位:梅县区城东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
受理电话:(0753)2651201
E-mail:mxcdfpb@163.com
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汾水村二队吴屋李梅香设计图 (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