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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梅香(梅县区城东镇汾水村)住宅原址翻建批前公示

时间:2025-04-30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类型

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原址翻建

建设地点

梅县区城东镇汾水村二队吴屋

建设单位

李梅香


  李梅香现拟在梅县区城东镇汾水村二队吴屋进行原址翻建。原址翻建方案为:建筑基底面积104平方米,建筑面积104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总高4.2米,具体详见附件。

  李梅香原址翻建方案正报我镇审批,特对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5月9日止。如对本规划报建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网上、信函或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本方案。

  公示地点:现场、网上

  经办单位:梅县区城东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

  受理电话:(0753)2651201

  E-mail:mxcdfpb@163.com


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汾水村二队吴屋李梅香设计图 (2).pdf

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汾水村二队吴屋李梅香效果图.pdf

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汾水村二队吴屋李梅香宗地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