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梅县交技监202503号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大队新增、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地点、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采集方式通告如下:
序号 | 执法地点 | 违法行为 | 采集方式 |
1 | 新增严管路段:丙村镇府前路(丙村镇政府门口至环西路)、丙村镇环西路(S223线至仲元街路段) | 违法停车(1039) | 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与现场查处相结合 |
2 | 梅县区城区府前大道 公园北路红绿灯路口 | 不按导向行驶(6095) | 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与现场查处相结合 |
公示日期自2025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本次通告的设备自2025年5月1日开始正式启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