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注销《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公告

时间:2025-04-0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梅州市梅县区丙村东溪湖翁酒坑酒坊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附件:《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注销名单

序号

生产者名称

生产地址

食品类别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

注销原因

注销时间

1

梅州市梅县区丙村东溪湖翁酒坑酒坊

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东溪村翁酒坑

白酒

GD140300012

2022.04.02

2025.04.01

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申请换证

2025.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