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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时间:2025-02-11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广东力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曹德平诉你单位支付各项工伤待遇赔偿等劳动争议案(梅县劳人仲案字〔2025〕49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采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仲裁文书送达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9时在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