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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产业集聚地产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3-04-07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梅县区产业集聚地管理,规范项目准入程序,提高入园项目质量,根据梅县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由梅县区工业园管委会牵头草拟了《梅县区产业集聚地产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0日。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办法有异议,请径向梅县区工业园管委会反映,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以便联系。

        公示网站: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限:2023年4月8日至5月7日(30日)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620198

        邮寄地址:梅县区程江镇宪梓南路3号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附件:20230406《梅县区产业集聚地产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附件:20230406 梅县区产业集聚地产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