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 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国家林草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要求,现将在国家专班下发的矢量成果数据上形成的《梅县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梅县区林业局反映。
特此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二、联系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联系单位:梅县区林业局
联系电话:0753-2533116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县新城行政区府右路1号
邮政编码:514700
电子邮箱:mxqlyzrbhq@163.com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